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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担当 忠实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正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来源:正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8:31:25 阅读量:2019

强化政治担当  忠实履职尽责

推动新时代正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中共正定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8日)

邸 庆 欣

我代表中共正定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张业同志作了讲话,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王东峰、市委书记邢国辉同志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纪委和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管党治党和政治生态展现风清气正的新气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富裕美丽正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一是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确保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围绕古城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大棚房”专项整治等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和问题,共追责问责72人。三是加强对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名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先后有58人被取消提名推荐资格;对举报反映的贿选问题进行严肃认真调查,给予纪律处分21人,确保了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县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13人次。

(二)持续深化“三转”,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在全市首家挂牌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共划转编制20个,转隶干部16人。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纪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科室由6个增加到10个。对线索受理、案件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具体流程图7个,形成统一的规范性文书84份,推动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实践运用监委职责手段,实施监察调查,查处职务犯罪17人,全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在全市第一例监委查办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在全市各县区第一例使用留置措施。二是认真落实市委《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开发区和乡镇延伸的实施方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向街道派出监察组;拟定向正定新区、高新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向乡镇和开发区延伸。

(三)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一是不断提升县委巡察监督实效。县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修订《中共正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了第三、第四、第五轮巡察,先后对2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县住建局等2个单位开展提级交叉巡察,第三、第四轮巡察已经结束,第五轮巡察正在收尾。共发现问题92个、问题线索1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显现。二是扎实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县委整改方案逐项梳理整改任务,制定纪委监委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加强调度,稳步有效推进整改工作。查办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3件、处分15人;查办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4件、处分6人。同时,成立监督执纪工作专班,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下沉监督工作,对全县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6+3”专项清理整治,围绕“私车公养”问题清理规范加油卡201张、涉及金额170.1余万元;清理违规发放领取津贴补贴资金34.2万元;整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5个。

(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一是扎实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10种表现,聚焦不正之风新表现新动向,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给全县党员干部发送短信进行廉政提醒。组成13个监督检查小组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明察暗访活动。二是开展“一桌餐”专项整治清理。县纪委与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与辖区内有关社区、企业层层签订《纠正隐形变异“四风”承诺书》共130余份。成立8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一桌餐”等隐形“四风”问题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共排查各类场所578个(次),对具备招待条件的场所65家,全部予以整改或关停。三是对全县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回头看”,严肃清理超面积使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卫生间或休息室、以虚设桌椅等方式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件,纪律处分11人。

(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开展纪律监督。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52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421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81%。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选取县纪委监委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全县领导干部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利用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住建局、交通局等单位干部60余人旁听法院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组织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答活动,全县开展答题考试219场,参与党员干部达1.58万余名。我县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复赛,并进入决赛,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二是推进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研究制定《县纪委关于2018年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内监督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县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决策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县委常委及其所在部门先后向县纪委报备有关报表、材料共310余份。三是发挥《问责条例》利器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生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调查有关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共问责6人。

(六)坚定不移正风反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把惩治腐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要求,坚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34件,初步核实497件,立案22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8人。二是始终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和全环节,投资68万余元改造提升“谈话室”,实现“走读式”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县医院建立医疗绿色通道,每次谈话前,医护人员均对被谈话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健全工作台账。组织开展消防和医疗应急救治培训及演练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零事故”。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抢占掠夺等行为和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共查处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二是开展扫黑除恶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共初核市纪委交办异地核查问题线索8件,查否4件,给予诫勉谈话2人、政务处分3人。县纪委对市纪委指定外县(区)纪委查结的我县涉黑涉恶案件,给予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3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三是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工作,发现问题146个,均依规进行了处理,建立完善制度62项。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惩治“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养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位。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提交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精心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机关党建,制定《正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基层党的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年)》。二是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改进”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聘请专家等方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提升政治素养,提高履职能力。开展机关干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带头自查自纠问题,培养严实深细作风。三是从严监督管理。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充分发挥纪委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给予批评教育2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2018年是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也是承担多项工作任务的一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领域惩腐“打伞”、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村(居)“两委”换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一项接着一项。县纪委监委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攻坚克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特别是在村(居)、基层站所落实的还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彻底打通。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特别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三是个别部门、单位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和窗口,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群众诉求、态度粗暴甚至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四是在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下,个别纪检干部办案效率还有待提升、个别干部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上还需改进,乡镇纪委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县实现新腾飞的奋斗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和正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早日实现正定经济社会发展新腾飞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县纪委监委班子以身作则,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推动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平台,提升教育效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二)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和正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构建“4+4”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承办第四届省旅发大会、古城保护风貌恢复、开展“三深化、三提升”和机关“效能革命”等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持以案为鉴,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政治性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紧盯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坚持主体抓、抓主体、带头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精准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

(三)牢牢把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6月底前完成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

(四)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同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派驻监督,建立完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把日常监督做实、做到位。探索实践“扎捆滚动”监督模式,综合运用“三谈两会两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实现日常监督、教育提醒、执纪问责、问题整改一体化推进。强化政治担当,监督下沉,加强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全面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坚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紧盯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促进规范、化风成俗。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全县“效能革命”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动迟缓、办事拖沓、选择变通、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研判,紧盯“关键少数”,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维护党员权利,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牢牢把握巡察监督的政治定位,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巡察监督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不断创新巡察工作思路、举措、方法,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狠抓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夯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深化实施统筹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县巡察办职能,建立定期向市巡察办报告工作等制度。

(六)牢牢把握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施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案件,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环境。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严格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权限,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执行不到位问题。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剖析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强化处分宣布现场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持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确保办案安全。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完善防逃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深化“一问责八清理”,完善清理问责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民生工程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切实解决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把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保护伞”界定标准,依法依规处置。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阻扰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县乡纪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决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不作为、推诱扯皮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八)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根本要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出忠诚,学出自信,学出担当,学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很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要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培训,着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大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选拔专业化人才,注重在一线培养锻炼、发现识别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使用起来。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探索特邀监察员制度,全面履行好职责任务。加快监督执纪信息查询、检举举报两个平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注重培养选树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解决好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充分体现组织关怀和温暖。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严肃查处问责,坚决防范被“围猎”,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党和人民寄予重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担当作为,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早日实现正定经济社会发展新腾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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