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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定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22 09:18:59 阅读量:149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巡察组于202371日至2023年831日,对中共正定县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19日,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严抓实、抓细抓好,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完善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真认账、真对照、真整改,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迅速成立正定县统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莉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对分管科室(专业)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扎实开展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安排,逐项梳理问题清单,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正定县统计局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做到逐条逐项抓落实,抓全抓细抓到底。

(三)统筹推进,建章立制。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坚持一手抓整改、促落实,一手立规矩、建制度,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努力建立健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局党组认真汲取教训,反思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党组议事等制度,全力推动整改工改工作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整改期间,县统计局党组坚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真改实改,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19类43个具体问题,现已完成43个。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石家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有差距问题。

(1)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查看2020-2023年局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未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制定具体的落实举措。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杜绝流于形式,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常态化开展组织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局党组已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以及二十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等,并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时下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对优化统计服务、提升数据质量等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

(2)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石家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进行专题学习贯彻,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0月2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莉同志主持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石家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开展工作的强大政治引领和科学行动指南,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关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指导实践不到位的问题。

(3)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2020-2023年,局党组未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科学确定集中学习主题,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确定的集中学习主题,紧密结合统计部门职能和阶段性中心任务,突出理论学习和重点工作研讨开展集中学习,已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规定》等文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提高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4)结合实际推动工作不力。2022年,全市统计系统持续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会议后,统计局党组未及时推进出台规范性文件,直到2023年4月才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正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局党组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重要决策部署的督办催办,常态化开展对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有力开展工作。2023年10月收到《石家庄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文件后,我们立即行动、撰写初稿,2023年10月11日,局党组研究了《正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初稿)》,并高位推动,2023年10月17日,以两办名义印发正式文件,同时废止《正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

(5)加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不到位。2023年5月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发现有8家企业差错率过大,对企业处以2万元-20万元的罚款。统计局对项目建设的跟踪和实地核查不到位,数据审核未能发现问题,统计日常监管不到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工作能力的意见》《河北省基层统计工作制度模板》《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北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办法》,研究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养;同时,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优化培训方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组织好专题培训和研讨交流,进一步增强培训实效性,积极深入一线指导,主动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项目)入库入统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开展“点对点”指导。

截止2023年12月底,我们已对全县170家企业、159个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或一对一业务指导。今年以来,我们已开展农业、贸易、工业、固投、服务业等各类统计业务培训66次,范围涉及乡镇、企业及县直部门,共培训1611余人次。

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要求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6)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国务院要求人均普查经费不低于10元,正定县重视程度不够,落实进度缓慢。石家庄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于8月1日和8月7日通报后,到8月19日再次进行通报,正定县全市排名倒数第六,人均7.42元,仍未达到人均10元以上标准,影响了全市人普工作的整体进度和在全省的位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我县人均普查经费8月19日通报为7.42元,实际8月20日,人普项目经费财政均已拨付到位,已经达到10元以上标准。此后,我局深入反思、举一反三,在今年的经济普查活动中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争先创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推进工作,确保各个方面都不影响全市进度。

4.关于依法治统的意识不牢固的问题。

(7)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统计局目前有2名执法监督人员,其中1名经常被抽调外出参加执法检查,不能保障本级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此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一律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2024年计划组织4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干部统一参加考试,避免再出现个别同志频繁被抽调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

(8)执法程序和案卷不规范。部分案卷中存在执法人员一人签名、检查通知书填写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案卷,2023年11月8日,组织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执法流程、梳理案卷,结合实际,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和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9)执法力度弱化。2020年至2022年,“双随机”执法检查41次,立案0起,处分0起,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现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及工作能力,压实统计执法人员主体责任,完善执法计划,严格按照统计行政处罚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分析研判少,没有将统战工作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重点领域。2020年-2022年,班子成员“四述”报告中没有体现意识形态落实情况。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App载体,常态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对单位工作群、网络安全、信息发布安全等工作开展常态化强调;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强化分析研判,将统战工作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重点领域,强化对领导班子、职工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四述”报告一定要体现意识形态落实情况,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通过,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充分发挥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阵地权。

6.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不牢的问题。

(11)思想认识不到位。2020年-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没有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没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以及通报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的相关内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6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通报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成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莉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12)守牢数据质量安全底线存在不足。如:部分乡镇企业上报的数据存在“奇异值”的,不能入企进行核实了解;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个别企业抵触统计执法检查。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党组“保落实”作用,党组成员加大对分管领域、分管股室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今年以来,各班子成员带队,先后深入统计调查对象,对农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工业、贸易、服务业、劳动工资等领域开展了统计业务指导和数据质量核查,截止目前,我们已对全县170家企业、159个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或一对一业务指导。今年以来,我们已开展农业、贸易、工业、固投、服务业等各类统计业务培训66次,范围涉及乡镇、企业及县直部门,共培训1611余人次。二是牢守数据质量安全底线。加大入企实地核查的力度,主动查询,减少改错现象,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扩大普法宣传效果,今年8月,我单位选派普法骨干到县委党校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1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从严治党学习多,安排部署抓落实少,未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参加党组会议。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强化问题整改。2024年1月4日,已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刘新义同志参加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4)开展警示教育不够。三年来未召开过统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未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开展警示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2023年9月6日和9月14日,分两批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观看《一严到底》警示教育纪录片,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惨痛教训,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和法纪底线。同时,每月组织开展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书记李晓莉为全体人员深刻讲解了元氏吴海江和张文清的违法违纪事件,2023年12月1日讲解了长安区穆德英和藁城区杨彦杰的违法违纪案件,2024年1月4日讲解了石家庄原城管局局长贾建文和鹿泉区陆兴舟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党组书记讲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带领全体职工干部深刻汲取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训,坚守底线,牢记教训,真正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二是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责任和意识,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转发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2024年1月16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了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15)班子成员之间廉政谈话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针对不同谈话对象事先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精心“备课”,并向谈话对象着重提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廉洁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理清思路,认清形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加强班子成员之间谈话的针对性、时效性,并注重把廉政谈话与警示教育等统筹结合起来。

8.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6)2021、2022年两任党组负责人“四述”报告部分内容雷同、个别党组成员三年的“四述”报告,采用同一模板,部分内容雷同。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上,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正定县统计局改进机关文风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四述”报告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切实抓好文风不实的整改工作。

(17)统计局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纠四风”情况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交替出现。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正定县统计局改进机关文风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材料审核力度,上报材料要经主管领导审核,严格杜绝历年报告、“纠四风”等相关情况报告等内容雷同的现象,严禁文风不实和形式主义现象发生。

9.财务报销不规范,存在不合规票据、白条入账、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

(18)2020年订阅《石家庄日报》白条入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2023年内11月2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正定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及时整改。财务人员认领问题,提高认识,深刻反思,并对2020-2023年财务账开展“回头看”,自查原始凭证,今后进一步加强票据审核,严禁白条入账。

(19)2021年12月印刷人口普查资料3.078万元,所附合同无时间、无签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财务审批流程,2023年11月22日,修订完善了《正定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大额开支必须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需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严禁主管领导未审核签字入账。二是2023年11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等,明确严格票据、合同审核及相关具体要求。

(20)2022年8月、12月统计局购置价值2.8万元的防火墙一台和2.2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一台,发票未加盖公章,所附的购销合同内容空白。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财务人员对2020-2023年的财务账簿开展“回头看”,主动查找问题,认真总结反思;严肃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核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票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通知是否具备,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

(21)主管领导未审核签字入账。2022年1月支付样本村调查员补贴、资质外建筑业调查员补贴、企业报表补贴主管领导未审核签字,并用复印件入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党组会上,全面整顿财务工作,立行立改,2023年11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系统学习财务相关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度为学习重点,在财务报销、专项经费列支、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全面、深刻的学习,牢固树立了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22)差旅费报销单仍用纸质版填报,未使用公务卡报销。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2023年10月31日,已问计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和要求研究、推行公务卡报销事项,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卡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23)违规列支工会经费。2020年6月,列支工会费发放上半年在职职工福利;2022年9月,一次性支出6300元,用于购买全体职工的工会蛋糕。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坚持严格遵守工会活动的相关规定,2023年11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工会经费等应列支的内容和用途,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列支,尤其注意工会费和福利费的使用,严格执行工会开支标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违规列支福利费。2022年9月,列支福利费购买米、面、油,用于发放在职职工中秋节福利。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即知即改,财务人员认真清查账目,今后工作中,我局继续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科目分类支出费用,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25)超标准购买办公用品。2020-2021年违反《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规定,超标准购买了办公沙发、茶几、办公椅、茶水柜,办公书柜等办公用品。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2023年11月3日 ,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22日,修订《正定县统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积极响应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经费支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办公用品,按照《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采购办公用品,控制办公用品经费支出。

(26)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时购置的5000个帆布包,结束后剩余1500个,造成了专项资金的浪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即知即改,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专项普查活动厉行节俭,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购置今年五经普物资时,我单位严格按照登记的两员人数来购置相关物资,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避免开支超标、专项资金浪费的问题。

11.资金管理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27)提前支付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服务费。2021年12月,“七人普”专项经费提前支付两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劳务派遣人员费用12.6万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全面整顿财务工作,立行立改,2023年11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系统学习财务相关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为学习重点,在财务报销、专项经费列支、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全面、深刻的学习。

(28)提前支付酒店费用。2020年8月支付石家庄四季逸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9.99万元的9月份会议服务费,未附合同。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全面整顿财务工作,立行立改,2023年11月14日,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系统学习财务相关知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为学习重点,在财务报销、专项经费列支、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全面、深刻的学习。

12.拖延发放年终奖。

(29)2021年12月13日,县财政拨入2020年度的文明奖、平安奖和应休未休年休假等奖金49.06万元,统计局未及时发放,直到2022年底,才发放职工手里。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是按县财政统一安排,将2020年度各项奖金计入2021年12月会计账里,实际发放在2022年;今后,会加大与财政的沟通,积极联系对接,按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尽量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13.专项经费列支法律顾问服务费。

(30)2021年9月,党组会议研究“七人普”专项经费列支2021年度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费用2万元。会议纪要中显示“在进行2022年预算时,需将该笔经费纳入2020年预算科目中”。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因2021年度需辅助我单位解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所以将“七人普”专项经费列支了2021年度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费用,今后,会严格按规定管理和列支,认真学习上级项目资金文件,吃透精神,掌握实质内涵,全面细致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超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专项经费专项使用。

14.固定资产未入账。

(31)2020年5月、12月两次购置电脑及打印设备4.64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2023年11月22日,已明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按时进行实物盘点,将未入固定资产账的及时入账,同时,财务主管领导不定期抽查。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建设方面

15.党组织领导力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32)2022-2023年,统计局主要领导更换频繁,执政理念的短期化,导致2022年2-7月招商选资、亮点工作和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中全县排名倒数第二。2023年一季度,县直部门重点考核指标定期检测评价,统计局在执法服务类12个县直部门中倒数第三。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力,加强实施监督,加强党组会议决定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确保党组决定事项贯彻执行,强化党组决策执行力。一是领导班子带头争先创优,在全县亮点工作和重点工作平时考核以及“提创严强”等考核中争先进位,强化争先创优意识。二是成立信息小组,动员年轻职工干部以局内亮点工作为抓手,撰写信息文稿,充分调动争先创优积极性。

16.机关党建工作有弱项。

(33)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疫情防控期间,主动申请到防疫一线的党员不多。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先进引领、典型引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开展五经普工作以来,经普办和各专业同步参与各项培训会议,及时学习领悟经普工作最新精神,加强专业之间交流学习和讨论,经普办与各专业齐抓共管,勠力同心,相互配合,一些职工干部主动加班加点,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4)组织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1年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由非党员做会议记录;2020-2023年退休党员未参加支部活动;2020年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记录;党员大会无参会人员签名或用签到表代替签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在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上,结合我局实际,研究修订《正定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正定县统计局改进机关文风实施方案》,进一步把制度建设贯穿机关党的建设全过程,加强对党的组织建设相关理论知识学习,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水平,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党员严格执行签到和请销假制度。2020-2023年我单位积极组织退休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只有一位同志因身体不适而未参加活动,其余退休人员均积极参加支部活动;针对“2020年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记录”这一问题,我单位在2021年换届以后这一问题已不存在。今后,我单位会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组织纪律,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落到实处。

17.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不到位。

(35)执行程序不严格。2023年3月,统计局党组研究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被推荐人做会议记录未回避。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22日,局党组组织学习回避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正定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执行程序,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切实增强党组成员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的自觉性和约束性,提高党组议事回避意识,提高党组决策科学性、合理性,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36)个别干部长期未交流、未轮岗。统计股、普查中心、城调队存在五年以上干部未调整,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股未明确科室负责人。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6日,局党组已经召开会议,研究统计股、普查中心、城调队五年以上干部调整事项,认真梳理现有干部岗位任职情况,已明确冯晓彤、刘旭分别为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股室负责人。

(37)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统计局未按要求选派年轻科级后备干部到巡察一线锻炼,而是派出两名年龄较大的工勤人员参加巡察。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大对巡察工作的重视,提高政治站位,2023年11月3日,局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按巡察要求选派年轻科级后备干部去巡察一线锻炼,同时,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18.“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38)2022年印刷七人普资料9.95万元,党组未进行询价环节工作,直接让正定县智源设计印务中心报价印制,存在廉洁风险。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先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大额购买事项要先经过询价环节,避免廉洁风险。

(39)研究股级干部任免,会前没有酝酿动议记录,会上没有班子成员表态,未提到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审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我单位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研究了股级干部任免流程,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按照任免流程完成工作,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每个讨论事项,均如实记录党组会对该事项的决议内容,提升党组会议召开的计划性、严肃性。

(40)2020-2023年,统计局财政预算草案只是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碰头后上报,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即知即改,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财预算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充分发挥党组在重大决策中的领导作用。2023年11月3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3年11月22日,修订完善了《正定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1)2022年5月,统计局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最美正定人”,党组书记未执行末位表态制,直接提议人选。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11月22日,局党组会上重新学习了末尾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组会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讨论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先定调的情况。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9.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

(42)统计局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建立长效机制,整改不彻底。文风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经费列支办公经费问题依然存在。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整改工作方案,2023年11月1日召开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督办工作台账,定期梳理汇总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二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改进机关文风方案、财务管理等制度,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巡察期间,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

巡察期间,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案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整改,县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县统计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对准弱项短板、聚焦难点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一)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打造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带头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坚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持续狠抓整改落实。紧紧扭住巡察反馈的问题不放,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当下改”中探索建立“长久立”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全面履责上从严,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关键环节上从严,紧紧围绕权力规范行使、单位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财务、执法检查、选人用人和统计数据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在日常管理上从严,坚持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继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上来,全力发挥好统计“晴雨表”作用,为沿着光辉足迹,建设现代化正定,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022843;邮政信箱:正定新区大楼B区736,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zdxtj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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