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22 09:23:55 阅读量:94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正定新区建设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20日,巡察组向正定新区建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积极探讨巡察反馈意见,坚定整改决心,正确认识巡察整改的中心思想,强调要积极配合,进行整改。要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不躲避,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坚决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学习,提高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贯彻从严治党基本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对照县巡察反馈意见,我局第一时间将反馈问题向主管县领导汇报;在反馈后5个工作日内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局长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作为专班成员要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并以整改方案为基础,建立完备清晰的整改台账,集中攻坚,整体联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存在三大方面,我局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5个具体问题,现15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一)聚焦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牵头。一是我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二是制定完整、系统的学习计划,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资源开展学习,做到领导干部带头用、党员干部积极用、查阅资料首先用、学习知识经常用;三是通过召开局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石家庄、正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对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在日后学习中,我局将按照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做好学习记录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一是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缺少未批先建处理手续。抽查正在施工项目发现:汇城国际中心(一期)A座B座C座,翠澜园(天山69号地)7号楼项目,现场检查均为施工日期早于许可证办理日期;旅投康养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正在施工。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行政审批科牵头。汇程国际中心已于2022年3月24日取得建设局出具的允许其开展开槽等前期施工的函,于2023年3月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翠澜园(天山69号地)7号楼项目于2021年5月31日开工,于2023年4月17日取得施工许可证,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向管委会请示移交诸福屯办事处处理;旅投康养项目已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建设局出具的允许其开展开槽等前期施工的函,我局将发函督促其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此之前不得进行主体施工。
二是验收核查不严,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人防工程车位监管不细不实,抽查发现:中铁花语城一期人防项目,人防门关闭不上;关闭不严,不能展开(12号楼);人防车位转让使用年限已超出有效转让合同规定年限。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行政审批科牵头。我局与该项目沟通,要求立即拆除停车位上的挡车器,人防门即可正常开启;将人防门吊钩位置移至与外露铁件不重合处,即可正常关闭。房地产法务部重新拟定车位租赁合同,依据民法典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调整至20年,并逐户进行落实整改。
三是商品房资金监管不力,责任缺失,抽查正定新区12个在建商品房资金监管情况,9个存在问题。润江兴华府2022年4月支付工程款缺少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用款申请表。翠澜园(69号地)多笔资金法院强制划转后,开发企业未及时补足划扣资金;正顺府、荣鼎天泰意园、福安熙华府、雅颂华府、智慧科创商务大厦、河北国控总部基地、熙园商务中心等项目监管账户留存资金不足,开发企业未及时补充监管资金。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监督备案科牵头。润江兴华府项目经核实由原监管单位正定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请示正定新区管委会上会研究后,同意划拨并出具《正定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关于润江兴华府项目划拨资金的函》作为代替用款申请表,目前该项目已于2023年7月31日开始交付,目前已整改完毕。翠澜园(69号地)项目我局已向法院发催告函要求退回划扣资金,并约谈开发商必须补齐被划扣监管资金,于2023年11月17日追回法院划扣款815000元。正顺府、荣鼎天泰意园、福安熙华府项目均已补足须留存监管资金。智慧科创商务大厦、河北国控总部基地、熙园商务中心三个项目根据《石家庄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监管资金额度以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销售额按比例存入监管账户,由于这些项目未进行销售,无合同备案销售额,所以未留存监管资金。后续项目进行销售后,我局会严格监督预售资金进入监管。雅颂华府项目出现延期交付的情况,经正定新区管委会上会研究后决定,批准该项目超额提取监管资金用于支付材料货款和各参建单位款项,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备案后可解除监管。
3.关于“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抽查调阅2020年以来市政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档案,发现3个项目(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南侧地下停车场、正定新区奥体中心北侧地下停车场)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行政审批科牵头。2023年10月25日,我局向管委会请示:“建议尽快按照县委巡察组的意见追缴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等三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40.414088万元。”11月9日,管委会同意追缴。11月10日,我局向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发函,要求尽快缴纳上述三个项目的配套费。经核实,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交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另外两个项目项目建设中心正在筹措资金。目前项目建设中心已完成剩余两个项目的缴费工作。
4.关于“执法监督不严格”问题
一是单位没有执法资质,罚没许可证已过期未年审,执法人员无执法证。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安监扬尘科牵头。我局无执法资质,不进行执法。对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查阅档案发现2021年对新区扬尘治理进行执法,直接处罚6起罚款7万元;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开具时间为同一天,且在同一天送达,未按照法定时限给足当事人复议时间;罚款票据存在手写现象。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安监扬尘科牵头。自2022年12月底正定新区机构改革完成后,已将机制理顺,建筑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权限已下放新区两办事处,经我局与两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沟通,可接收我局出具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的违法线索提示函,针对扬尘违法行为,我局依照《河北省污染防治办法》将移交至三里屯办事处及诸福屯办事处进行处罚,杜绝类似上述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执法程序规范。
三是质量监督的注册资质人员没有达到法律规定75%的要求。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质量监督科牵头。我局于10月份组织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的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有签字权),不合格的调整岗位从事其他工作且使质量监督的注册资质人员达标。目前考核成绩已出,全部考核合格,我局已符合法律规定75%的要求,能够承担质量监督责任。。
5.关于“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督导检查不力,督查检查存在死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安监扬尘科牵头。针对指挥塔吊作业人员无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作证问题,已于5月30日当天整改完毕并移交诸福屯办事处处罚。举一反三,已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辖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着重检查安全保护装置,持证上岗方面。针对2020年至2023年扬尘治理工作中,上级有关部门督导检查多次被发现问题,并下达施工扬尘防治行政执法建议书问题。我局采用科室包联工作制度,各科室负责扬尘工作及落实。对同一项目屡次出现违法的情况,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属地办事处进行处罚,加大管控力度,利用科学化管理方式,采取监控、扬尘监测仪高值推送,督导现场检查、无人机飞检等方法,加大巡查处置力度,针对施工现场严格检查,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扬尘管控。
6.关于“保密责任缺失”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牵头。一是重新修订整理、完善了保密相关制度,并在局务会上集中重新梳理学习。二是针对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让局内全体工作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微信保密承诺书以及观看保密宣传视频,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保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未严格落实三定方案”问题。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副局长长期借调大气办;单位职责当中防震、气象、通信方面没有人员负责。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牵头。2023年11月10日我局向管委会提交《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人员问题的请示》,建议管委会明确骆凤君同志参与我局工作,管委会已同意该请示,骆凤君同志现已参与我局工作管理;10月20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会上已明确防震工作由行政审批科负责,气象、通信由能源管理科负责。
2.关于“超编制进人、人员冗杂”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负责。我局已向管委会提交《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人员问题的请示》,建议管委会借三区融合契机为我局增加相应编制,管委会已同意该请示。我局在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责使命,培养全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降低实际人员的使用数量。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问题。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负责。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借用钱款,以开会事由报销市内交通费,单人一日内多次报销问题,由于当时办理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清造成每人每次补助50元。2021年10月之后已停止报销市内交通费,现我局通过逐项排查,已将超报销900元差旅费收回并退回国库。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差旅费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发生。针对2020年期末借方余额92090元,2021年期末借方余额92090元,2022年期末借方余额92049元,三年人员经费支出大于收入,挤占其他资金问题。经与财政局联系核查,于2022年3月28日向管委会请示弥补资金亏损,由于财政局将弥补人员经费的资金记账为弥补专项项目资金导致账目出现误差,因此我局账目上仍存在人员经费借方余额92049元。目前财政局已调整成正确账目,不存在经费支出大于收入,挤占其他资金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支部没有集中统一学习内容,党员笔记本为自学笔记;“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无后续落实情况、参加会议应到实到人数空白。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牵头。一是严格党员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筑牢思想根基。制定统一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坚持自己学和集体学相结合,带头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将每周召开局务会,会上学习相关理论内容,每周至少落实6小时学习制度。二是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次参会党员均达成规定人数,并按规定组织讲党课。每次活动均做到实时签到、记录、上传影像资料。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王某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随意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靳某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未按要求填写。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完成进度100%。
整改措施:综合计划科牵头。经核查,王某之前在正定新区第十二党支部,其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中党员大会实到人数随意涂改的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以及未按要求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的问题均发生于此期间;靳某之前在正定新区第六党支部,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未按要求填写的问题发生也发生于该期间。我局目前已加强两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要求其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在日后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我局将从理论培训、思想教育、日常考察三个方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和质量,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同时,如实填写会议应到实际人数,提高管理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从严治党。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早查证、早惩处、早问责。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积极开展“四种形态”下纪律谈话,切实做到违规必问责,问责必严格;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岗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要求,抓早抓小抓预防,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立足长远、融会贯通,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需进行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3500531;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zdxqj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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