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22 09:03:09 阅读量:45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县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9日向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在河北、石家庄考察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发改局党组以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上党课、网络课堂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确保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自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来,发改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分5个专题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发改局党组的率先垂范和大力推动下,各党支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热潮,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掌上正定微信公众号等学习载体,自觉开展经常性理论学习,增强学习吸引力、感染力,激发学习热情、营造学习氛围。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统筹协调经济发展。立足职能,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了解新情况,切实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和调度,形成月、季、年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2023年我县地区生产总值1-3季度完成264.4亿元,增速6.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6。三是认真落实各级奖补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指导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级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和2023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并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奖励资金1000万元;组织石家庄正中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一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2023年度瞪羚企业;常山凯库得被评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四是推进产业提升,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把数字经济作为全县“4+1”主导产业中的主攻方向,依托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永久举办地,省、市重点打造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实现数字经济核心集聚。五是严格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全力推动签约项目快开工、在建项目快推进、竣工项目快投产、投产项目快达效,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夯实经济建设的四梁八柱。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对涉粮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粮食储备安全、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等方面要抓住重点环节、防范风险漏洞,确保县域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市场稳定,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发改局党组已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5日、11月20日三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指示精神及涉粮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发改局相关工作。二是2021年12月22日,发改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雄威公司向惠华公司借款100万元,并于当日做出批复。会上还研究了市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考核及接受国家创城复检等问题。因记录人员工作疏忽,未将借款问题进行记录。局党组对当时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并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局党组会议,坚决不能再次出现漏记现象的发生。发改局要加强跟踪雄威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向惠华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的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雄威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要按要求保证资金用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拓业务渠道,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尽快偿还借款。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1年我县被国家发改委列入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正定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开发试点建设总任务为16.71万千瓦,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屋顶光伏共计17.093万千瓦,已完成总任务目标。
4.关于“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有不足”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摸清项目底数,制定2024年重点关注项目清单,确保项目不遗不漏;同时抓好投资报统工作,摸清投资底数,对所完成投资做到应统尽统。二是2023年我县省市重点建设项目25个,总投资267.16亿元,当年计划投资62.96亿元,1-12月完成投资63.25亿元,占比100.5%;按照优先保证项目质量原则,认真筛选2024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我县列入2024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0.89亿元,当年预计投资19.5亿元。持续做好专项债券和国债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国家审核通过债券项目40个,发行金额40亿元,债券资金使用率为86.76%;2024年谋划债券项目45个。三是根据中共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管理职责的通知要求,将发改局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管理职责划转至商务局。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将统战工作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发改局党组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议程。
6.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5月-2022年,因工作疏忽,虽然进行了督导检查,但对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资料没有进行系统的整理汇总。2023年以来,为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7月19日对曹村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进行督导检查,为确保中秋、国庆安全工作,我局于9月28日、10月5日对新安镇东权城村、吴兴村阀室进行安全督导。并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油气长输管道占压隐患台账。二是由于负责审查报告的工作人员工作不细,导致专项整治自评报告多次出现“区”“我河北蕙兰面业”字样,发改局对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工作中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各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出现类似失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改局党组分别于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月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发改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2023年8月份以来,发改局党组召开6次党组织书记讲案例会议和1次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讲典型案例,对全局党员干部提要求、敲警钟,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观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浓厚的“学廉讲廉”氛围。二是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谈话函询等制度,有力有效推动责任制落实。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三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下属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其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8.关于“侵害职工利益,拖延发放年终奖”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发改局不存在未及时发放奖金问题。2021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拨付奖金136.7万元至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并通知统一要求各单位计入预算会计帐2021年度支出,同时计入财务会计账往来款,待县通知审批各项奖金时再发放。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发改局承担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要件急,承担紧急任务的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外要加班、加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另根据《河北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值班补助。2019年以来,发改局未发放任何加班、值班补助,2019年、2021年我局28人请假是加班、值班补休,不应再扣除年休假补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年休假补贴,宏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对超标准发放的补贴1.41万元已收回;惠华省级粮油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已于2024年1月5日,将修改完善的公司职工值班费、加班费等项待遇有关制度文件,呈报发改局党组研究并通过,做到依法依规发放。二是严格遵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加强对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惠华省级粮油储备有限公司2023年职工互助金已经由职工个人交纳。三是会议费2021年安排11.5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万元,原因是2021年原县招商管理服务中心合并到我局,涉及招商事宜,财政局同意将原县招商管理服务中心招商项目40万预算中会议费10万元合并到县发改局预算中。
10.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最新反馈,省统计执法的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家企业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为此,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正定县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关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关规定。二是认真梳理局带班、值班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11月份,已将3名非科级人员带班进行了调换,发改局带班领导全部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上领导。三是制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年终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进行认真审查、查漏补缺,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实际的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如实总结,杜绝“四述”报告照抄照搬上年度报告,坚决改变文风不实问题。四是为尽快推动我县整县光伏建设的工作进度,2022年7月份我局集中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公司、诚峰热电有限公司召开工作推进会,7月12日在南楼乡、7月28在南岗镇召开对接会议,因工作时间紧张,对乡镇人员不熟悉,工作记录出现失误,以后工作中要举一反三,改进会风,注重会议质量,抓好贯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五是宏枫粮油门市不再租赁雄威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库房,相关协议已废除。今后发改局将严格监督下属企业的合同协议制定、履行,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1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经县财政局批复邮电费预算18.8万元,决算支出20.01万元,其中包含邮电费支出0.26万元、公务员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18.5万元、网费1.25万元,多列支的网费1.25万元科目使用不规范,应从办公费科目列支。二是认真学习财务相关知识,强化财务纪律意识,对各项经费的支出认真审核把关,多列支150元差旅费已退回。三是根据《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近亲属去世时,可给与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流程办理,领导已补签字;雄威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水费对公转账至正定联村供水有限公司并开具正规发票,电费问题由于所用变压器为几家公用变压器,经多方协调,对方提供电力局缴费小票复印件及金河开具的实际收款证明,我公司对其收款人进行转账。四是宏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先后到国资委、审计所等单位查找相关政策规定,并于借款人见面交谈,2007年3笔借款2.99万元已于2024年1月12日全部追回,此问题已完成。五是价格认证中心属于发改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2021年之前,属于预决算二级单位,采用中信记账软件记账,账册齐全。2021年,财务制度改革,财政取消了认证中心二级预决算单位,将中心经费纳入发改局项目支出管理,所以,认证中心只保留了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不再单设各分类账目。2024年起,增设收入、支出明细账。经价格认证中心查账:2020年文印费、印刷费共计26785.5元,包括文印费8635.50元明细单已附入账册,印刷费18150 元明细单已附入账册;2021-2023年报销各项费用共计40665元,包括展牌5300元经办人已补签字、耗材3760元经办人已补签字、劳务费5240元经办人已补签字、打印费26365元明细单已附入账册;网络服务费2万元,经手人已补签字,合同已附入账册;正定县嘉朔装饰材料经销部属于多种类经营,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办公用品,营业执照复印件已附入账册,不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问题。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修改完善了《中共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政治要求贯穿履行职责全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充分发挥党组书记谋全局、定思路、建机制、促落实的核心作用,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运转。发改局已抽调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及时、完整、真实。二是组织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的学习培训,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2023年12月6日,中共正定县委已免去年龄较大的两位同志发改局党组成员职务,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2岁。三是各党组成员按分工要求切实担负起企业党建工作责任,把企业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定期对包联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参加企业党组织重大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建设水平有力提升。按照县委宣传部《正定县理论宣讲工作方案》要求,截止2023年11月底,分包下属企业的3名党组成员已分别到惠华省级粮油储备有限公司、雄威军粮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宏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了宣讲。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发改局不存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发改局党组书记由县政府机关党组书记、政府办主任兼任,其组织关系在政府办。发改局党组书记主持、参加了2022年度发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根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组织六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负责人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正定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用手册》和基层党务工作相关资料,力争今后工作中党务工作日常管理更规范、更严谨,确保以后党员直接在支部手册上签到,不再出现以签到表代替签名此类问题的发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更到位、更扎实。发改局党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党费工作手册》,立行立改,按照规定重新计算了党费基数,精确到个位数,自2023年11月份开始执行,补缴的党费已上交机关工委。发改局党支部退休人员7名,其中2人年龄偏大行动不便,5人体弱多病,不能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改局各支部根据退休人员实际情况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结对帮学、自学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参与率。发改局所属的发改局、粮食局、物价局三个机关支部都是集中一起组织学习,由于当时工作疏忽,漏拍了字幕为“发改局党支部”学习的图片,所以使用了物价局党支部学习图片,今后我们要加强工作严谨性,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局党组对惠华粮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已将党支部会议记录人更换为正式党员。三是经查阅党员档案,发改局按照规定流程发展党员,不存在程序违规问题。
1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经核实,2020年以来,发改局党组任免、推荐人选共12次,涉及正科级干部人选2次、副科级干部人选3次;公务员晋升职级1次,下属企业惠华、雄威军供公司领导班子调整2次,股级干部任免4次,没有严格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针对此问题,发改局党组加强培训学习,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央组织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共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酝酿动议、规范记录酝酿动议情况,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党组议事程序。2024年1月4日,局党组就发改局环境能源股、综合改革股、重点建设项目中心副主任岗位空缺酝酿动议,按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审备案程序。“2021年11月党组会研究推荐正科级干部,被考察干部未回避”问题,系发改局办公室记录人员誊写会议记录不认真造成,局党组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调整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下一步加强对会议记录检查审核,避免出现纰漏。二是修改完善了《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局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责任与监督,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必须经局党组讨论和决定,并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三是2021年12月22日,发改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雄威公司向惠华公司借款100万元,并于当日做出批复,要求雄威公司加强借款资金的财务管控,不得挪作他用,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会上还研究了市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考核及接受国家创城复检等问题。因记录人员工作疏忽,未将借款问题进行记录。局党组对当时负责记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并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局党组会议,坚决不能再次出现漏记现象的发生。四是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加强优秀后备人才培养,大力推荐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局党组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及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能力适时推荐,同时要把参加巡察的干部考虑在推荐范围内。
15.关于“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人员的分管领导要在局党组会上做出书面检查。二是对有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党员,要及时召开全局党员大会,作为警示教育题材宣布,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6.关于“发改局党组对巡察、审计监督整改重视不够,未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剖析根源”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1)关于“退休人员定时参加组织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年老体弱、居住分散的退休党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学送学方式,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机关、企业党员大会相关情况;也可以利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参与率。
(2)关于“2020年该局为全体67名干部购买服装整改报告未提及”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2020年12月12日,我县举办第二届冰雪运动会开幕式,根据县委办、政府办的通知要求,要统一服装参加开幕式。二是2020年12月疫情防控非常严峻,发改局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安排到6个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值班执勤。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发改局班子集体研究,考虑到“冰雪运动会”的连续性,局里不可能每年都购买服装,同时为解决单位干部职工防疫保暖问题,决定为在职的67名干部职工购买了羽绒服。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对负责购买服装的办公室主任、财务会计及分管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局党组完善了《正定县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强化责任与监督,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局行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3)关于“粮食工作学习“每月专题会议,共组织学习10次以上,查阅近两年局党组会议记录,未发现有关学习的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对主管粮食系统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要求局机关和企业人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有关粮食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安排部署,注重学习效果,有力指导工作。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及时、完整。四是2021年12月10日接到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发改局党组召开了4次会议,下属企业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五是发改局党组对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及本次巡察发现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并在整改报告中一一体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022952;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fgjbgs20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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