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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8 15:21:02 阅读量:493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于2022年6月7日至7月30日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吴郑磊同志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落实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项督促落实。

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巡察发现的问题与落实巡察组意见建议相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方面11大类24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的23个,积极推进的1个。

(一)聚焦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没有达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的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正定高质量发展上有差距问题。

   (1)局党组在学习中只是简单读原文、抄原文,没有结合自身工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没有按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意见。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10月份以来,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支部书记宣讲二十大精神活动,共有6名支部书记进行了宣讲。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4次,撰写心得体会45篇。   

(2)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组学习、党组会合并召开,没有专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没有集中学习的出勤记录,中心组成员没有2019年、2020年学习笔记本,2022年理论中心组没有制定全年学习计划。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并设有专门记录本,严格按规定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学习。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党组成员按照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计划,撰写学习笔记12篇,切实学到深处,落到实处。

(3)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2021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9年以来没有专题工作汇报。2022年2月党组成员调整后没有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完善、细化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宣传委员、舆情监督员,定期进行专题汇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凝聚和引领作用 。2023年1月按照县委意识形态考核要求,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始终坚持做好网络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方案,切实做到舆情情况第一时间知晓,引导和服务第一时间到位。  

(4)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坚决问题。查阅资料发现,全县2019年违法占用耕地共计338.49亩,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1588.90亩(新修道路640亩),占新增建设用地的32.415%。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采取补办、拆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持续推进等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占用耕地违法行为,确保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切实负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一是坚决推进存量违法整改。按照尊重事实、应改尽改、分类施策、持续推进的原则,坚决化解存量违法。对部分私搭乱建果断实施拆除,进一步震慑和警示违法,彻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涉及公益民生等违法用地用好用足政策,尽快破除瓶颈制约,持续推进用地手续完善。目前2019年违法占用耕地338.49亩问题,已实施补办用地手续87.12亩,拆除整改40.89亩,没收到位整改26.91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整改18.07亩,基础设施公路持续推进补办整改165.54亩;2020年违法占用耕地1588.90亩问题,目前已实施补办用地1214.57亩,拆除整改1.7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整改0.72亩,基础设施公路持续推进补办整改371.91亩。二是严格落实土地卫片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了《正定县卫片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2021〕-16)。2022年截至12月底,我县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69%,远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

    (5)土地批而未供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全县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查阅资料发现,全县至今批而未供地块共计43个2557.81亩,其中工矿仓储类20个共计772.23亩,商业居住类13个共计1527.64亩,违法占地补办手续类8个共计191.57亩,划拨手续类2个共计66.37亩。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分类研究制定处置措施,明确时间表、责任链,集中力量合力攻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规划衔接不到位的项目,对标正在编制的空间规划,对已划入“三区三线”的项目,待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符合规划的争取2个月内完成供地;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项目停滞的,县政府加大招商力度,加大处置力度,项目优先选址在已征收的土地,例如正定县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

   (1)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差距。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是“三场硬仗”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牵头单位,局党组没有将解遗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持续推进。涉及局重点推动的房地产领域解遗项目共有8个,至今有6个未解决(天逸城项目“征收难”,滹沱河小区、福郡小区未按规划审批违法建设,欧景湾项目、江南鸿郡项目无土地或开工手续,古城雅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此问题部分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部分阶段性任务已办结或正在积极推进。

针对涉及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几个项目,局党组专门成立了房地产解遗项目工作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涉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自2022年10月份以来召开协调会、推进会5次。一是深入研究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依规进行问题项目整改。对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形成解决办法,依法合规处置问题项目。二是要主动提出问题项目处置的合理化建议。要站在历史的客观的角度和服务正定经济发展的角度,主动向乡镇、县政府讲明问题项目处置相关政策法规,提出依法合理的处置建议,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好问题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六个具体项目的整改情况如下:

古城雅墅未取得土地使用权问题:2021年9月26日, 按照正定县解决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决“古城雅墅·颐府”项目房地产开发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方案要求已完成《现状建设情况说明》和现状范围图、《现状确认函》等相关手续准备工作。待县解遗办同意后,我局立即办理供地手续。

天逸城项目已于2018年4月份完成征收工作。

滹沱河小区未按规划审批违法建设问题:该小区共建设6栋住宅,1、2、3号楼所占用的16.26亩土地在办证时未明确在河道范围内,并于2002年变更为住宅用地。房管部门依据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分别于2001、2002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目前,4、5、6号楼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原因,一是经征询水利部门意见,其所占用的宗地位于规划滹沱河北堤以里范围内;二是目前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三是违反规划建设,没有规划、建筑、竣工验收等手续。综上,该项目4、5、6号楼占用的宗地位于河道范围内,故不能按解遗政策办理房屋登记。如办理房屋登记,需由水利部门对滹沱河规划的河道进行调整后,再按相关政策程序办理登记。

福郡小区未按规划审批违法建设问题:我局与县解疑办多次就该项目能否列入房地产解疑进行沟通,但因该项目建设高度超出古城风貌天际线,不符合正定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未能列入房地产解疑范围。按照《石家庄市正定古城保护条例》规定,对不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影响古城风貌的建(构)筑物,应当依法逐步改造或拆除。该小区目前已经入住不具备拆除条件,因此该项目今后列入城市改造计划、具备改造条件后及时进行整改。

江南鸿郡项目无土地或开工手续问题:此问题整改正在积极推进。江南鸿郡项目占地14.32亩,与项目单位联系,已向南岗镇政府申请启动征地,南岗镇政府已向县政府申请。

欧景湾项目无土地或开工手续问题:欧景湾项目占地47.151亩,项目单位负责人已被司法机关羁押,未能联系上,正定镇要求被征地户退还征地补偿款,复耕土地。

   (2)矿产资源管理不主动,打击非法采砂力度不够。原矿管所所长李中强、原矿管所中队队长王艳峰在曲阳桥乡叩村村民偷运沙土案件中,存在发现不及时、查处不到位问题。2019年8月8日,该局对二人作出停职处理。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矿管所原所长李中强、矿管中队队长王艳峰对原曲阳桥乡(现为曲阳桥镇)叩村垃圾填埋点存在的偷运沙土行为因未及时发现、查处,在群众几次举报下,未能引起高度重视,被局党组分别做停职、和调离岗位处理。

针对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10月25日迅速组织全所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警示教育,真正做到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是加强行政检查,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各乡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定期对辖区非法采砂行为开展巡查排查,截止到2022年12月底共排查出4起,均为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并已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951996万元。二是结合卫片执法工作,排查矿产违法线索。督促、指导各乡镇充分利用卫片执法成果,开展违法线索核查,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优化部门协作,多措并举打击非法采矿。11月,我局印发《正定县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暨沙坑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乡镇、中队的职责,同时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多措并举,全面按时完成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营造依法采矿、管矿的良好氛围;创新监管机制,统筹部门和镇、村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实现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全覆盖;加强督导检查频次,加大督导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通过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核查,加强与司法机关、属地政府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2021年以来,单位职工多次到省市上访反映其绩效工资发放不合理问题。局党组存在解释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该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在县主要领导亲自推动下,自2022年1月起自收自支职工工资、绩效工资由县财政保障,补充绩效工资于2022年5月落实到位,足额正常发放。

    4.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问题。2020年12月,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支出石家庄机场改扩建项目土地资金2400.07万元。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年12月,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县财政石家庄机场改扩建项目土地资金2400.07万元,后拨款到正定县国有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由正定县国有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缴纳石家庄机场改扩建项目耕地占用税。该资金使用的是市级专款,从思想意识上认为专款资金就是过路资金,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意识淡薄。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自2022年10月至今局党组共有一笔大额资金支出,已按照要求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失职失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2015年7月,县国土局因圣金公司未按时支付地价款1.354亿元问题,在向法院提起解除购地合同请求时,未主张圣金公司应负的违约责任,造成后续诉讼不断。案件诉讼过程中,县国土局支付律师费共计8.3万元,向法院支付案件受理费58.18万元,已预缴诉讼费34.56万元,还有46.49万元诉讼费应缴未缴,后期还要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支付相关利息。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2014年4月3日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99.88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经多次催缴未果。2015年11月经正定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与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规定扣除定金6308万元。后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上诉直至省高院。 

2021年7月9日我局以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起诉至正定县人民法院,该案件转至藁城法院审理,2022年10月藁城法院判决河北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我局违约金。

    2.工作作风不扎实、行政执法不严格问题。抽查2014年以来20宗执法案卷,有8起案件存在执法不到位问题,其中5其未落实“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申请法院强制措施”,1起没有法律文书送达回执,1起应移送未移送公安机关,1起没有做出补缴超建面积土地出让金的行政处罚决定。如2015年11月,石家庄亚视创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用38.61亩(工业用地)建设商品房。2016年12月项目封顶后该局才发现。该案立案调查后于2019年6月缴纳罚款257411.4元,但未对改变土地性质建设商品房问题提出处理意见,2020年6月8日县法院以违法建筑物未处置到位为由,做出不准予强制执行裁定。至此,执法工作再无进展。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提出的8宗问题案件已逐案卷进行整改。其中(康宇豪非法占地建房案、河北佳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仿古四合院案、河北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改变国有土地使用用途案、白发科违法占地建房案、石家庄盛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住宅楼案)5起未落实“退还、没收、强申”问题的案件,落实“退还、没收”情况的原件已留存在征地卷宗当中,处罚情况已落实到位,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张红旗违法占地建库房和办公室案)没有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已联系案件当事人进行确认,回执补充签字;1起(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新城大街湿地工程案)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件属政府公益民生项目工程,需要县政府协调公安机关后再进行处置;石家庄亚视创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商品房案件,正定县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违法案件运用法律错误,因已对该违法案件进行处罚,罚款并已缴纳,仅需收回土地,县政府已实施协调收回土地。

后期将加强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同时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和“谁违法、谁整改,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1)宣传八项规定精神不够经常问题。局党组会议记录显示,2020、2021年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局党组会没有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日常监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局党组在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及2023年的元旦、春节法定节假日向全系统23个科室单位印发《关于纠正“四风”及加强作风纪律整顿》通知,并对重点单位进行电话提醒,同时组织纪检室工作人员对公车定点停发、封存、派车登记等情况随机抽查12次。二是加大对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收听收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同时把廉洁教育贯穿于各类业务培训之中。四是纪检监察室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举报。

    (2)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进行整改,做到面积宁少不多,并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公用品和房间建筑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隔断,整改后局人事科3人使用面积为:26.75㎡,国土空间规划科2人使用面积为:18㎡。

(3)涉嫌滥发补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中共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0第26号会议纪要,元旦、春节向职工发放福利,标准为1000元/人和500元/人,矿管所在职人员78人,共计117000元。物品领取多人为代签,由于矿管所下辖3个中队,都在乡镇,个人领取比较困难,所以不方便到单位领取的均由他人代领、代签。2020年12月河北谷润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在开具发票时,未注明小米的规格为50斤/袋,只有单价398元/袋,所以显示单价过高。

在对此方面问题的整改的同时,局财务科组织人员对2020年至今的重要节日发放补贴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存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财务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纪检监察室也将定期对各项福利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津补贴发放规范、长效、有序。

    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存在大额支取现金、未经财政审批购置打印机、无协议合同支付宣传费、从专项业务经费科目中列支其他费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以上财务问题,局党组在收到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涉及到的大额资金支取等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情况说明,党组进行补充审定,并完善了账目佐证材料,同时由局财务科组织财务独立核算的10个单位,会计人员共11人,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提高职业素养,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有违规问题的发生。

    2021年3月购买惠普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合计7700元,购买联想打印复印一体机3台,合计5400元,以上资金共计13100元。购置资产县财政局要求按照正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正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暂行标准的通知》正财[2016]18号文件中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执行,配置标准目录中没有的办公设备,县财政局不审批,购买后按规定记账即可。2016年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目录中没有打印复印一体机,不需经县财政审批。上述办公设备已按财务制度计入固定资产。

针对2021年4月30日无协议合同支付创森宣传费5万元问题。2020年4月28日我局与石家庄报业传媒集体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同,对正定县创建森林城市进行宣传报道,2021年4月支付宣传费5万元,记账凭证后未附合同。现已将该合同附到记账凭证后面。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021年5月27日,从专项业务经费科目中列支机房建设费10.78万元问题。国有土地出让工作过程中与网络支撑密不可分。国有土地出让工作开展需要更新土地储备监管系统中土地供应计划和储备计划。国有土地挂牌出让后,要及时更新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竞得人的信息,并在网上生成出让合同。2021年7月,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土地出让金征收的具体信息,由储备中心通过网络向税务部门推送。另外,机房建设资金是以土地出让业务费资金申请的,所以机房建设费用在土地出让业务费中列支。今后工作中,积极和财政部门协商沟通,明确资金的使用用途,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问题。存在处分决定下达后,部分人员工资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调整基数不合理。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涉及的人事科、财务科、纪检室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纪检室负责查看案卷材料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送达、宣布;人事科负责查处分决定是否存入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等次是否恰当、处分影响期内是否按要求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等;对2019年至今的系统受处分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点线面结合,深入整改。

目前已对周明华同志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了清算:自2021年01月开始,该同志的职务、级别工资档次,由17级11档调整至18级11档,并退还工资4977元。

(2)核减请假人员工资不到位问题。该局7名工作人员未按有关要求核减长期请病、事假期间工资。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依据《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梳理长期请病、事假人员的工作关系、工资发放、请假时间及原因,纪检室严格监督,财务如实核减其工资,并按月进行公示,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监督,促进全局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纪检和财务人员今后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规定。经与纪检科核对考勤记录,与财务科实际查看发放工资表,已将请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扣减到位。

 (3)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效果不明显问题。2018年全局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020年共有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局党组仅2019年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2021年召开过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期间没有结合相关案例,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认领问题,于反馈后的第3天,召开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暨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在高标准完成警示教育6项“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让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更加入脑入心。
    局党组拿出实招硬招,并打出一套警示教育“组合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讲授廉政教育党课,开展自查自纠。从10月至12月开展自规系统“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为全系统党员干部打造了警示教育系列“套餐”,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1)党组会议记录不认真。党组会记录无党组成员签字,其中一本记录了2019年至2022年4年的会议内容,且记录本中间留有较多空白页。财务附件中2020年第2号党组会议纪要与存档的会议纪要内容不一致。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经过自查、整改,充分认识到了做好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统一使用记录本。(最好使用组织部统一发放的记录本);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三是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安排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有记录能力的通知作为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四是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五是做好存档保密工作。记录本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增删,不得随意销毁。

财务附件中2020年第2号党组会纪要,只复印了纪要的封面和财务支出的内容,其余纪要内容未复印。重新复印了完整的2020年第2号党组会纪要,作为财务附件。同时对2019年以来所有财务附件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未发现问题。在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局党组会注重加强财务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及会计基础能力的提高,规范财务凭证附件的完整,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质量。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2021年下属支部工作手册党小组会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为空白。2022年机关支部未按月收缴党费。不动产测绘党支部2021年度有5个月未召开支委会。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党支部手册记录不全的问题,相关党支部召开了整改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完成整改任务,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已立即整改,确保《党支部工作手册》内容不漏项、时间节点准、记录真实、规范。指定专人收缴党费,做到每月一收。局党办室委派专人对局党委所辖6个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逐项细致的检查,未发现其他类似的问题存在。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切实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支部建设,细化措施、有序推进。

(3)支部换届选举不合规。2021年3月17日,不动产测绘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应到会人数不足五分之四,且候选人担任监票人。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不动产测绘党支部已于2023年2月9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等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相关的条规、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提前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过程合规合法,并经县委组织部门审核通过。

    3.职工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抽查全局58名人员档案,发现51人存在问题,其中有15人不满18周岁参加工作或入伍,有的档案有两个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部分人员修改入伍年龄,个别人员参加工作同时在高中就读。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人事科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与县人社局进行沟通,并对58本档案进行了逐一核对,通过对档案材料综合研判,根据认定职工出生日期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的,均出具了出生日期认定初步意见,并报人社局进行认定。另外对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档案记载不一的2人,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已结合录用合同制审批手续,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对两位同志的档案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重新进行认定。今后对剩余的档案举一反三,将会同县人社局进行认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人员管理,选派责任心强人员进行人事档案管理,精细填写,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1)2019年8月统筹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中的“机构改革不到位,混编混岗情况严重”问题整改不到位。机构改革设立内设机构5个,行政编制13名,实有科室15个,人员78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于机关、全额事业编制相对较少,专业技术人员相对不足,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等原因,为了有效承接上级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人员混编混岗问题。待下次机构改革时,我局将积极与县编办沟通,合理调整行政、事业编制。

(2)2019年8月统筹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中的“盛华公馆”项目未补交土地出让金问题整改不到位。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石家庄盛华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盛华公馆项目因超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价款3065.136万元,多次下达了《催缴通知书》。按照法定程序2021年11月30日我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决定陈述及申辩权力告知书》,2021年12月17日我局以邮寄方式送达了《答复意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决定书》,6个月内该公司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8月30日,我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2年9月29日法院裁定准予执行。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履职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在县委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县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015835;邮政信箱:正定新区商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jjs88015835@sina.com。

 

                                                                                                                                     中共正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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