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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8 14:57:23 阅读量:114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于2022年6月7日至7月30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4日,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第九提级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常规巡查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孙立波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所、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玉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局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要求,积极进行整改,针对市委第九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三个方面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8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不深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为确保学习笔记记录及时、到位,与学习计划相符,健全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定期对笔记的开展抽查。截止目前,已对中层以上人员党员学习笔记本进行了2次抽查,每次抽查5人,未发现问题。

理论中心组已于8月15日对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10月17日对二十大精神报告全文及河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10月26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学习,11月7日自学《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12月26日党组书记孙立波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通过学习,局党组更加深刻认识到,要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本职,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 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本部门、本系统及业务范畴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2022年12月21日,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会上首先学习了光明日报文章《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其次对近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最后党组书记孙立波对近期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利用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开设的《意识形态(2022)》专题网班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四是确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把杜绝照抄照现象再次发生做为一条禁令明确提出。

3.关于“对省委、市委部署的有关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县委‘打造河北最好、全国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标杆’的要求有差距: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局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2022年10月31日,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市委“三场硬仗”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局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提高了干部群众对“三场硬仗”的认识,有利于指导实践、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发展;二是转变思想和作风,立足本单位职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重大事项长期抓、坚持抓,定期召开推进会议进行研究;三是制定《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四是通过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组书记专题宣讲等形式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动力。

4.关于“对省委、市委部署的有关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县委‘打造河北最好、全国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标杆’的要求有差距:依法行政意识欠缺,行政执法工作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把学习《宪法》摆在突出位置,每周例会雷打不动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用心用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意识,避免出现行政处罚决定不适用等情况发生。分别于2022年10月17日、10月24日、10月31日12月26日组织学习了《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为了规范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营商环境,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制定了14项关于行政执法的内部制度,印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为行政处罚提供了具体遵循,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执法;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用语。结合具体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类别,印制了《执法用语规范》,对执法用语总体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也对执法程序中的不同环节行政执法用语进行规范。

5.关于“对省委、市委部署的有关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县委‘打造河北最好、全国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标杆’的要求有差距: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不用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为民服务情怀更深地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加强学习。树立学习意识,提高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修养,转变工作作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要求,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化购电价格。为了规范转供电主体代收电费行为,根据工作职责,我局重点抓好转供电主体收缴电费明码标价、公示价格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问题:一是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积极与电力部门协调联系,摸清我县转供电主体数量,全县现有转供电主体99家,建立监管抽查台账;二是组织召开转供电主体行政约谈会,发放《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政策提醒告诫书》。严厉打击收缴电费未明码标价、公示价格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部分转供电主体抽查检查。2022年共抽查27家转供电,立案3起,退款347697.14元,处罚22.02万元。

6.关于“对省委、市委部署的有关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县委‘打造河北最好、全国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标杆’的要求有差距:成品油检测、疫情防控等工作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了解相关财政政策,防止因政策不熟悉再次出现专项资金被收回现象。2021年和2022年严格执行财政政策,年底前及时完成抽检计划任务和结算,未出现专项资金被收回情况;二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把依法行政的要求体现到执法监管、保障安全、服务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市场物价稳定;三是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立波同志于4月14日被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2022年4月16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进行安排如下:

①各基层所对接乡镇,联合召集各村街书记及食品安全网格员,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对餐饮、食品店巡查频次及力度,督导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②各主管局长带队分管的业务科室,成立督导组,对分管的基层所辖区内餐饮单位不定时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不落实防疫政策的经营户及时移交基层所进行处理。

③充分发挥我县“常山红”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志愿服务精神,聘为我局疫情防控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者劝导并报基层所进行处理。

④设立举报电话,在正定发布进行公布,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⑤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经营者,责令整顿一个星期,并到属地所对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及《食品安全法》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学习期满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同时做为反面典型邀请附近商户的经营者进行现身体说法,教育其它经营者。

⑥要求经营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扫场所码工作,场所码必须张贴在醒目位置,大中型餐饮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扫码工作,每个餐桌上张贴场所码,夫妻店也可以由点餐人员手持场所码,在点餐过程中完成扫码工作。

通过我局采取的各项措施,使我县餐饮单位切实增强了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凝心聚力,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7.关于“对省委、市委部署的有关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县委‘打造河北最好、全国一流的县级政务服务标杆’的要求有差距:营商环境考核排名落后”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的基本监管模式,按部门联全抽查方式进行,防止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2022年度,共开展部门内部随机抽查32次,抽取市场主体1810户,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36次,共抽取市场主体546户;二是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入户排查、督导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杜绝燃用劣质散煤的意识,确保正定县劣质散煤动态“清零”;三是加大成品油抽检力度,保持成品油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先后5次共抽检汽柴油236批次、车用尿素9批次、车用润滑油10批次,配合省、市局抽检成品油、车用尿素和润滑油97批次;四是定期组织全县药店质量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对《药品管理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讲解,2022年共开展相关培训7次;五是积极开展进企业上门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之事,征求企业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六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本地工作亮点。

2022年度,在县营商办组织的公开测评工作中,我局位列第一。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我局牵头联系县诚峰电厂,由乡镇将收缴的散煤送至电厂处理,电厂按照收缴散煤质量情况,以质论价进行回收结算,将散煤收缴款交给乡镇,由乡镇发放的居民户手中;二是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务实创新,再加力度,再加措施。充分利用职能,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听取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足。

2020年1月和9月,市场监管局联合发改局先后2次向县政府提交散煤回收补贴资金请示报告,建议县政府继续执行2017年散煤回收补贴政策,均未得到政府明确答复。

2.关于“违规支付项目资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对全局干部进行培训,要求进一步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制度,提高思想认识。对负责食品抽检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相继制订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金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3.关于“违规签订合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内控监管,要求相关经办人员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合同审查,谨慎对待合同签订,对于合同约定的事项要严格执行。要求财务人员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把关力度;二是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摆在首要位置,自觉用“七个有之”自警自省,坚决与各种错误思潮、错误言行作斗争,真正把政治规矩刻印在头脑中、落实到行动上。三是2023年1月9日召开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会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强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运转高效。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公室超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每周一的例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周五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对全局办公用房进行自查,进行查漏补缺。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发放补贴”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二是对该问题进行再核实。经核实,我局在发放2019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时,马太平、贾文波、王玉忠、李迎雪、张书成、边永志6人虽然在2019年度请了年休假,但中途因工作需要被召回单位上班,实际年休假并未休完。年休假情况统计表经过公示由本人签字确认,6人所在基层所均已出具情况说明。此问题是由于我们工作不细致,未及时完整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造成的。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严格落实公车定点维修制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经核实,该问题发生在2020年,我局从2021年1月份开始,严格按照《正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的通知》(正车改办[2020]4号)要求与定点维修中标单位“正定县鸿运汽车修理厂”和“正定县冀正汽车大修厂”签订了维修合同,实行定点维修。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现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相继制订了《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金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把此次整改落实到实处;二是及时为各基层所预缴水、电、暖等费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支取次数。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对公账户违规打款给个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修订完善《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和《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二是此问题是由于个人垫付基层所水电费、防疫物资支出、车辆购置税等造成的,今后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1000元以上转账到开票方账户,严禁个人垫付1000元以上现金。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于缺少的相关票据进行了补正,坚决杜绝白条入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支付大额现金报销费用现象。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1980元杂志征订单(带财务专用章)入账,省计量院校验费补发票2.21万元,付防疫点活动房押金(非房租,系会计人员记账错误)1.3万元,尚未结算,结算时出租方出具正式发票。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所购物品手续不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把采购审批手续从档案盒补充到了会计凭证中。今后,加强资产购置审批管理,及时将审批手续入账。

1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项目协议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管理,由政策法规股审查后签订;二是经与合同签订方协商完善补充了服务期限和签订时间,重新签订了合同。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办公经费列支不合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凭证,正确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完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合理使用资金。已将电影票款改由工会费项目列支,其余款项均已从车辆运维费项目列支。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不入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已将问题中资产补记到固定资产帐。

1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有风险”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降低财务管理风险,于2022年7月29日由科技装备股牵头,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和各基层所、执法大队内勤人员共计13人进行了财务风险意识培训;二是财务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单位U盾的使用流程,各自负责保管U盾,降低同一人使用的风险。

15.关于“日常管理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素养。全局干部职工真正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从读原著中提升理论素养。把讲政治、讲规矩、讲贯彻、讲奉献、讲实绩落实到工作中,真正用以指导实践,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股室、所、事业单位开展抽查,2022年10月28日随机抽取三个股室及事业单位进行抽查,未发现问题。

经核实,2021年6月之前,请假三天及以上均由本单位负责人、主管局长、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2021年6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请销假制度:今后我局请销假按以下规定执行:请假在1天以内,由科、所、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由主管局长批准;各科、所、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均由主管局长批准;各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条均报直属党委备案。

16.关于“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强化事业心、责任感,在工作中增强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工作上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按上级要求年初制定全年抽检计划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推进专项经费批准、招投标进程。2023年1月12日制定《2023年度成品油抽检计划》,近期将开始成品油抽检招投标工作,及时开展油品抽检。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并开展交流,将其作为履职尽责的准绳,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年初制定党委党建工作安排,年末做好总结并针对性做出下一年谋划。2023年1月13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谋划;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2022年第四季度于12月26日召开党建专题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2023年1月13日召开党建专题会研究部署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23年开始将党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业务股室、基层所和事业单位。自2023年开始,党组会议记录与局务会会议记录实行分开记录,党组会议由直属党委负责记录,局务会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2022年度之前的会议记录已装订成册。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对于中央、省、市等上级专项经费的每项支出,以及县级大额资金、大宗宣传材料和大型活动经费的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须报局党组会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必要时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经审议后按照审议结果执行,并备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作为查证。需集中采购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巡察组反馈问题后,我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先后6次就4名人员退休问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分档聘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大额支出等问题进行党组会研究。

3.关于“组织‘三会一课’不认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各党支部书记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将“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计划;二是直属单位党委每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X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学习提出指导意见,各党支部按照指导意见安排“三会一课”内容,所有党员严格纪律,按时参加;三是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定期落实的或落实情况不佳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落实情况良好的支部进行通报表扬。2022年10月19日至21日,利用三天时间对部分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直属党委每月及时将本月关于做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学习资料发放各支部,并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学习。对一些重要会议党委委员列席并提出点评意见,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与希望。

4.关于“超编制配备人员、混岗使用干部”问题。

此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

经过2015及2019年两次合并,在原有基础上共缩减了行政编制67名,现有行政编制5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36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20名。股级职数26名,其中机关股级职数16名,派出机构股级职数10名。现有行政人员49人中,五年内退休的有25人,老龄化严重。

《中共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正编办〔2019〕20号)对职能、机构和编制事宜进行了明确,“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能划入局(队)机关,锁定事业编制,继续负责执法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锁定事业编制132名,不同编制性质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加以规范。”

基于上述情况,我局采取合理调配人员使用的方式,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行政人员经2022年度自然消化,截止目前,我局现有行政人员49人,已不超编,空编7名;二是积极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拟定人员招聘计划,引入市场监管相关专业人才。2023年,我局拟招聘公务员3名,全额事业人员3名。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 一是整顿干部作风,加强日常监督,将日常检查与季度考核一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奖惩,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领导作表率,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持续做好谈心谈话提醒教育,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提要求、敲警钟,发现倾向性苗头,及时解决问题;四是经常利用单位微信群发布省、市纪委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例,利用反面典型抓好反腐教育,落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同时每天发布早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时刻谨记,严格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23年1月9日,我局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安排布置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全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召开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市场监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第九提级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强化思想。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细化措施。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巡察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梳理,对现阶段已整改到位的事项,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和需长期坚持的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规划制度。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四)谋划成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充分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010508;邮政信箱:正定县正定新区石家庄商务中心A区1017室,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zsdw1017@163.com。

 

                                                                                                                                           中共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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