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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日 星期五

中共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三农”领域专项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正定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06 17:20:21 阅读量:188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7月27日至9月26日,市第三统筹巡察组对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三农”领域专项巡察。10月20日,巡察组向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从讲政治、顾大局、强党性的高度,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健全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局党组及时召集下属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所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在全局范围内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将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尚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林、韦丽娟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从根本上形成领导统筹协调、科室齐抓共管的整改落实机制。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条研究分析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并几易其稿,形成《中共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第三统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35条整改措施。结合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强化督促提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摆上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按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阶段性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问题一条不落、措施一项不少,确保整改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通过市第三统筹巡察组巡察,对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反馈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明确严格、具体详实,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抓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整改落实提供了有力指导。近三个月来,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0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巡察整改,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为今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在“服务‘三农’理论学习有差距”方面

1.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理论中心组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1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修改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添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内容。(2)针对学习制度建设存在的漏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改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3)搜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2020年中央1号文件学习资料,分别于10月27日、28日和11月13日,分三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

2.关于“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三农’领域精神学习”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1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改进完善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全局上下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热潮,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提升学习成效。(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由局党组书记带头,从局中层干部抓起,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要求,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3)把开展“三农”领域精神学习与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建设富裕美丽正定结合起来,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上见成效,做到学习有笔记、有体会、有心得,学习有质量、有效果。

(二)在“党组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2019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实际不深,对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领域缺乏深层次分析研判”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0年度局党组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互融合,定期分析研判,时刻关注意识形态工作。(2)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针对此项工作的不足之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2020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3)局党组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 次,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学习4次。

3.关于“存在意识形态阵地缺失,在党支部活动室、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均没有设置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专栏”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三楼党支部活动室设置意识形态工作专栏、发挥好一楼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阵地作用,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细抓实。

(三)在“落实中央、省、市、县‘三农’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会议记录未见学习传达2019至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中央、省、市、县印发的“三农”精神文件,及时组织认真学习做好记录,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紧紧联系“三农”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心得体会。

2.关于“2019年收到县委‘三农’一号文件,主要领导批示后未见传达学习,未见会议研究部署涉及本部门的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修改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学习计划,添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明确学习内容,细化学习时间,保证学习人员,做好学习记录。(2)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三农”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3.关于“2020年未收到过县委‘三农’一号文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10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及时与县委办联系沟通,派人领取中共正定县委、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正发〔2020〕1号),并组织全体干部集中传达学习。

(四)在“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1.关于“2019年和2020年党组会议记录中未见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1)成立退役军人事务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落实。(2)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3)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再学习,深化干部对做好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自觉做好本部门扫黑除恶有关工作,并完善学习记录。

2.关于“未见开展扫黑除恶领导包联谈话情况,无《领导包联谈话登记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开展扫黑除恶领导包联谈话,并填写《领导包联谈话登记表》,完善领导包联谈话台账,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扫黑除恶走访活动,并做好记录。

3.关于“未见班子成员开展扫黑除恶走访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根据《领导包联谈话登记表》,建立扫黑除恶走访台账,整理扫黑除恶走访记录。

(五)在“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局党组未对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1)局党组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人员年度学习计划。(2)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我局分包扶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防贫长效实施方案。(3)利用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例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工作部署要求。

2.关于“未结合建档立卡帮扶对象制定防贫长效实施方案”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1)组织全体人员认真补学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通知》。(2)结合建档立卡帮扶对象制定《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防贫长效实施方案》。

(六)在“人员频繁调动,工作主动性不够”方面

1.关于“局自2018年12月成立,人员频繁调动达27次,导致科室新人多,业务不熟练,台账动态管理不规范,更新不及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召开党组会明确各科室人员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讲堂”活动,由科室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实际,深入细致讲解政策法规及业务经办流程,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本领、增长了才干,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3)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2020年开展了“处长大讲堂”活动,每周四下午,利用视频一体化平台,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分别就优待抚恤、就业创业、移交安置、军休管理、信访接待等方面进行授课,我局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听讲,课后集中讨论,增强了业务能力。(4)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11月到12月底,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对县局及部分乡(镇、街道)主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组织了业务培训3次,基层工作人员更加系统地掌握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更好地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打下了基础。

2.关于“日常督导与重点抽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如指导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底数不清,提供给巡察组数据不准确。巡察组抽查镇村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情况,发现新城铺镇、三里屯街道办、南楼乡3个乡镇2019年光荣牌未统计上报”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设立督查室,安排专人加强对各科室日常工作的督导,对既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2)优抚科重点督导新城铺镇、三里屯街道办、南楼乡三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强光荣牌台账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悬挂登记。并要求同步更新采集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确保“光荣牌”应挂尽挂。

(七)在“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质量不高”方面

1.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宣传利用率不高,未做到退役军人人人皆知,如2019年10个单位招聘的岗位数4184个,报名人数仅394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大“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的宣传力度,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张贴海报进行宣传。(2)利用召开2020年就业创业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契机,收集整理35家会员单位招聘信息,并辑印成册。发动11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力争使辖区内各企业及广大退役军人都知晓平台,注册并使用平台。同时,我局随时跟踪督导,真正做到应知尽知。(3)利用2020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时机,在报到时即将“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二维码扫描并进行注册登记。

2.关于“对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底数不清,全县退役士兵17095人,招聘平台注册仅479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进一步摸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底数。通过打电话、发微信等形式,对2018年以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状况进行摸底。2018年我县共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57人,其中:上学或复学23人,就业113人,创业21人;2019年我县共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32人,其中:上学或复学36人,就业82人,创业8人,因照顾老人孩子、结婚等没有就业意愿的6人。(2)建立当年返乡退役军人个体需求台账。利用2020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和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时机,全面统计返乡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培训和就业需求等信息,填写《退役军人培训就业需求信息统计表》,并录入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在线建立退役军人个体需求台账。2020年秋季退役士兵已报到95人,上学或复学18人,有就业意愿50人,我局针对有就业意愿退役士兵积极进行就业岗位推荐。(3)根据省厅统一安排,自2021年开始,每年春节和7月开展退役军人培训就业需求摸底统计。按照属地原则,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走访方式,全面统计辖区内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参训情况、培训需求、就业状态和就业需求等信息,填写《退役军人培训就业需求信息统计表》,并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托信息和视频一体化平台逐级向上报送,实时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

3.关于“帮助退役军人拓宽就业渠道少,就业成功率低,网上招聘107人,录用14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深入企业收集招聘岗位信息并印制成册,通过“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组织开展“正定县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金秋招聘月”活动进行岗位推荐。(2)与县就业服务中心共同组织退役军人网上专场招聘会,通过“正定就业”公众号进行发布。(3)积极探索“一对一”精准帮扶就业新路子,通过与创促会会员企业盛华集团、常山生化、恩普医药等单位协调,对2020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岗位推荐,已成功推送并实现就业5人。下一步有序推开,以点带面,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成功率。(4)印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彩页,对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所享受的税收、吸纳就业补贴、见习岗位补贴等政策进行宣传,激发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关于“专项技能教育培训资金利用率低,2018年至2020年财政拨付教育培训费138.7万元,现余121.1万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提高专项资金利用率,及时结算专项技能教育培训费用。2018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83人报名参加汽车驾驶员培训,由于培训期限为三年内有效,截止目前,61人已经取得汽车驾驶证员资格证,为河北安通驾校、顺合驾校拨付教育培训补贴169275元。(2)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对2019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市局精选的10个工种及我县6家定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工种进行了公布,号召退役士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市或县级培训。截止目前,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培训意愿的19人已完成培训,拨付培训资金106565元。(3)2020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时即了解其培训意愿,根据市局招标学校及工种进行选择,截止目前,共有50人报名参加市局组织的职业教育培训,目前部分学员尚在培训期间,待培训结束后,统一向培训学校结算费用。

(八)在“疫情期间,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机制不健全”方面

1.关于“未建立健全帮扶困难退役军人长效机制”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帮扶困难退役军人长效机制,优化困难救助、临时救助、就业创业帮扶办法,对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帮扶。

2.关于“按照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疫情防控时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助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未对退役军人困难情况进行摸排,指导帮扶情况无记载”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困难情况大摸查,建立台账,因人而宜开展帮扶,并建立帮扶台账。(2)疫情期间,坚持用心用情用力,多渠道从家庭生活、就业创业等方面给予帮扶,做到常态化送政策、送岗位、送温暖。

(九)在“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不规范”方面

1.关于“对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缓慢,30%左右的村级服务站不规范,未达到‘六有’建设标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措施:(1)以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抓手,以“六有”为建设标准,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严格落实机构、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实现“五个到位”,倾心尽力打造“家”味“军”味浓厚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7个乡(镇、街道)服务站顺利通过省厅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的考评验收,达到国家示范站创建标准。(2)以创建市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抓手,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站建设指导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六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有场所)“四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要求,打造退役军人服务站。我县11个乡(镇、街道)59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顺利通过市局的交叉踏查,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市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称号,其他村(社区)也以此为标准,对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了规范提升,均达到了“六有”标准。

2.关于“对基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以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及市级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为契机,由班子成员带队,组成3个工作督导组,对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在检查中,按照国家75项标准、市级54项标准逐项抓落实,对形成的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9类台账进行了规范。

3.关于“基层缺乏专职工作人员,80%人员为兼职,业务不熟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1)各乡(镇、街道)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11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专兼职人员达到50余人。(2)各村(社区)按照组织机构要求,由支部书记任站长,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人员均已到位。(3)根据河北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事项清单》和《河北省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冀退役军人组办发〔2020〕11号)精神,县、乡两级参加了省市培训,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别对辖区内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两项清单落地落实,规范运行,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4.关于“实行台账动态管理有差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11月底完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局党组组织召开扩大会议,要求健全并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事务主要业务工作及动态掌握各项基础数据,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双拥优抚科、就业安置科分别整理退役军人党员、困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资金使用、烈士纪念设施、就业创业台账、安置台账、军休台账及财务工作台账等,并印制成册,指导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

巡察期间,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在强化学习中增强党性修养。一是把学习作为责任和追求,妥善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细化学习方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在学习上挤时间、拼态度、赛成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三农”领域精神,认真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坚持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各类媒介作用,认真研究有关理论、政策、标准,系统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等知识,科学运用新理念、新知识武装头脑。三是坚持定期研讨交流与专家辅导,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三农”工作政策、文件的系统学习,做到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技能。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底气和水平。

(二)认真学习研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和内涵。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贯穿于巡察整改落实全过程中,制定学习计划,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二是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和“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认真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三是按照“科学、管用”标准,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修订完善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及业务规范,把建章立制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用心用情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三)在担当实干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一是牢固树立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真正把退役军人当作服务对象,真正站在他们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以为民情怀,担责尽责,真抓实干,把退役军人诉求解决好,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好,抓细抓实退役军人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大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二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认真落实政策、文件规定,以登高望远的境界、迎难而上的担当、追求卓越的激情、狠抓落实的韧劲,完善举措,履职尽责。三是站位新机构、勇于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用心用情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为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部署的行政机关、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

(四)在改进作风中焕发奋斗精神。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班子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改各项问题,整体提升全局干部的精气神和执行力。二是按照“科学、管用”标准,建章立制,制定工作制度及科室业务规范。全力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动全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良好形象。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学堂”,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工作本领,强化担当意识,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主动性。

总之,局党组将把这次统筹巡察的过程,作为接受监督的过程、作为自我修炼的过程、作为受诊治病的过程、作为推动工作的过程,针对问题,制定措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抓细抓小抓实,不断推动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正定而不懈努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010308;邮政信箱: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恒州北街34号);邮政编码:050800;电子邮箱:zdxtyjrswjbgs@163.com。

 

                                                                                                                                                                          中共正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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